彰化一名鄭姓業務4年前和一名已婚徐姓女子發生外遇出軌不倫、一共上床8次,被徐女的丁姓老公發現後提告,鄭男被依通姦罪判刑6月確定。
丁男還主張說,自己戴綠帽的壓力太大,而且離婚後的徐女還罹患憂鬱症,現在依舊住在丁家,由他照顧,他還跟鄭男求償1500萬元。
但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徐女本來就已經得了憂鬱症,且與丁男結婚20多年來都沒有工作,生活由丁男照顧,因此覺得丁男離婚後還照顧罹患憂鬱症的徐女,本來就是丁男想到彼此夫妻的感情才多加照顧,跟鄭男沒有關係,但鄭男的確損害了丁男的婚姻權,彰化地院因此判鄭男需要賠償給丁男6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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